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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前因与故事简介在此 【新文预告】我的弟弟未满十六岁
年下。养成。纯甜向,中二剧情,不喜勿入。
上一章 我的弟弟未满十六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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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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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2年6月的某个深夜,通宵红Van是一部亡命快车。
夜色深蓝黑暗,但隧道出口处异常明亮,如同幻觉。少年靠在他左肩,细小的呼吸,轻若鸿毛。这一个夏日的晚上,他带着他,翻山过海,在无尽的黑夜飞驰。一站又一站,将变幻都市抛在身后。
车到浅水湾。司机打开车门,海风夹着咸湿气息扑面而来,冲散车厢冷气。
Julian没有动,他依然闭着眼睛,双目如蝶。
“到了。”华港生轻轻说,却又不敢移动发麻的左肩。
少年睁开眼,站起身,默默跟着他下车。
回到午夜的顶楼公寓。屋内只亮着一盏柠檬黄壁灯,窗外黑沉沉,不见月亮。
Julian径直穿过大厅,走向浴室。
华港生站在空旷房子中央,只觉冷气森森。浴室里透出的光像舞台照灯,笼罩着一个修长单薄影子。
Julian在洗手。
水龙头被拧到最大,激流直下,溅起水雾。他大力按压洗手液,揉搓出浓厚泡沫,水流冲走泡沫,再挤,再洗,动作机械重复,手背上青筋在灯光下绷起。水花溅湿了袖口,他浑然不觉。
华港生走过去,从背后捉住了少年手腕。
那双手皮肤冰凉,手指已被搓得发红。
“够了,已经洗干净了。”华港生低声说。
Julian没有挣扎,任由华港生一只手捉住他,另一只手慢慢关上了龙头。
水声戛然而止,室内瞬间安静下来。窗外闪电无声,在天空一亮,又消失,然后归于沉寂——这是台风来临前的晚上。
Julian抬起眼睛,看向镜中。
他琥珀色瞳仁透出一种近乎虚脱的脆弱,像暗暗的火,随时熄灭。
华港生心中微微一痛,扯过毛巾,将那双冰冷的手包住。
Julian顺从地垂下眼睛,让他轻柔缓慢地,一点一点擦干自己手上的水渍。
整个晚上他都如此安静。替他调好热水,放好毛巾,催他去洗澡,也静静的去了。
华港生靠在沙发上,听着浴室里传来隐约水声,脑中浮现出Julian湿漉漉的眼睛。他想:细路祥尚有儿童中心收容,Julian怎么办呢?
华港生亦不知拿Julian怎么办。
清晨六点。天蒙蒙亮。
华港生从宽大沙发上起身,轻手轻脚地穿上衬衫,扣好纽扣,然后走进厨房。
溏心蛋五分半钟,特浓咖啡不加糖。他已做得十分熟练。
酒精灯淡蓝色火苗在晨光里跳动,水升腾上去,与咖啡粉相遇,翻滚出深褐色泡沫。他拿起搅拌棒,极缓慢地搅动。咖啡顺滤布滴落,发出“啵”一声轻响。
黎明的光色由蓝而白,慢慢透进窗来。
少年裹在米白色被单里,露出半个肩膀。年轻的身体,淡淡蜜糖色,晨曦中隐隐发光。左肩膊有道离奇疤痕,似一条粉色爬虫卧在他象牙般光洁的皮肤之上。
他睡得像个婴孩,面色微红,呼吸轻缓,只是不知梦到了什么,轻轻皱眉。
华港生站在床边看了一会,胸中似有蝴蝶若有若无扑动翅膀。他轻轻将滑落一半的被角扯上来,盖住少年裸露的肩膀,转身走向大门。
门锁发出一声极轻的“咔哒”。
床上的少年蓦地睁开眼睛——眼神清明,目光灼灼,像猫一样闪动。
初夏早上的阳光是那么静,略带焦苦的咖啡香气。
似乎还有那个人留下的气息,温暖、干净。他闭上眼,略带愉悦地回味。
在他十六年人生里,从未想过世上还有这么美好的东西。
床边放着银色早餐盘子。咖啡在壶里,溏心蛋在煮蛋器里。人在……过海的渡轮上。
又一个夏日清晨,他的天使消失了,像午夜十二点必须离去的辛德瑞拉。
——如何才能留住他呢?
正午12时,天文台悬挂一号风球,天空晴朗无云。
屋邨闷得似蒸笼。电视播着戴卓尔夫人九月即将访华的新闻,收音机里是断断续续的赛马播报,不知何处传来此起彼落的麻将牌声,沸腾的车声人声,隐约的蝉鸣声。
老华戴着眼镜,在沙发上调他那只老爷收音机。墙角一只旧式三叶风扇,正艰苦地转动,发出格格声响。
华港生把刚买的《明报》摊在餐桌上。先翻到第四版,豆腐块大小的寻母启事,夹在贷款与卖楼广告中间。
林莲好,自你离家后杳无音讯,儿子甚念见字请即致电三–七一九四八二八
儿港生。
目光在那则启事上逗留了一阵——这几十个字他已经看了十几年,却像那张年代久远的相片一样,越想看清,越是模糊——手指在桌沿无意识地敲着,然后翻页。
港闻版头条:油麻地唐楼双尸案,疑为毒贩分赃不匀。
警方在凌晨12时30分抵达现场。法医、摄影师还未到达,救护员初步证实两名伤者已经死亡。报警者是一名十六岁不到的少年。
房中央一塘血,血中有残肢,男子身中十余刀,女子头部被硬物砸至面目全非——作为军装警*察,他是第一次见证命案现场,也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血是这样污浊与腥膻。
即使隔了一夜,用香皂洗了三遍手,他依然觉得指缝里残存着挥之不去的铁锈味。
倒是Julian,在警局做笔录时,实在太镇定了,镇定得不像一个刚刚目睹血腥现场的少年。
警署惨白的电灯胆下,他镇定得像一尊玻璃人偶。
又想起那双洗到发红的手,少年湿润的眼睛,仿若受伤的幼兽。
他年纪那么小,连个管他的人都没有,又遇到这种事,如何是好?
华港生忧心忡忡地合上报纸,把脸深深埋进掌心里,用力搓了搓。
就在此时,楼下传来一阵汽车引擎轰鸣。
声音低沉顺滑,和此处常听见的的货车噪音不同。
华港生走到阳台往下看。
一部奶油色开篷汽车停在楼下,流线型车身在烈日下闪闪发光。几只野猫正围着车轮嗅探。
Julian穿件灰蓝色古巴领恤衫,靠在车上,仰着头向他招手。阳光下少年眯了眼,鼻子皱起,像极了小狐狸。
全然不见昨夜的阴影。
五分钟后,门铃声响起。华港生走到门口,拉开铁栅,看见一片亮晶晶。
Julian手里提着一个扎得极其考究的果篮,亮晶晶的玻璃纸与色彩缤纷的水果,亮晶晶的琥珀色眼睛,在门廊闪烁灯光里,明亮如一城的星火。
“我一个人在公寓,好闷。”他声音带三分嗔怪,一分撒娇,那种娇嗲毫不做作,直令人自觉亏欠于他。
华港生有些讶异他怎么找到此处,但对着这样一张脸,什么都问不出口。
老华听见动静走过来。“你朋友?”
“……”华港生不知如何定义他与Julian的关系。
“伯父好,我叫 Julian。”Julian的广东话讲得极柔软,极斯文,“前两日受过华 Sir 照顾,今日路过,特来拜访。”
屋邨里少见这般气质矜贵又温文有礼的少年,老华也不禁和缓了语气。“进来坐吧。”
屋内只得百呎左右,一眼就望到底,却隔出了两个房间——进门的狭窄走道之侧有一间小小卧房,而他们所站之处看起来像是起居室、卧室兼餐厅。家具都是公屋常见深黄木色,右手边靠着橱柜有张双层铁架床,上层堆满行李箱,下层是叠放齐整的蓝白色床单被褥,床前一张小小绿色书桌,高高一摞书本;左手边墙面装饰浅色木纹面板——墙上挂着几个玻璃相框,除去泛黄的老照片,最醒目是一张大幅的孙中山像——靠墙一套格纹布面沙发,沙发边矮桌上一台黑色电话,后面案几上端端正正供着孙中山白色半身瓷像与圆形瓷盘像,瓷像旁交叉两面巴掌大的小旗,一面是单纯的蓝白,另一面大半是红色,旗子后有只小相框,镶着老华父子合照——这间屋拥挤但不失整洁,更透出一种他熟悉的守旧气息,此等陈设,在台北的眷村并不鲜见。
而这样的老头子,他也不难应付——Julian心想。
他将果篮轻轻放在手边橱柜之上,仰头望向墙上旧照片。视线在全身戎装的年轻军官与眼前老人的脸孔间极快地比对一下,声音里便添了恰如其分的敬重:“伯父这照片上……是宝鼎勋章吧?原来伯父是受过勋的抗日英雄,失敬。”(*注1)
老华讶然:“你这样后生,怎会认得宝鼎勋章?”
Julian清秀脸上浮现腼腆微笑:“我在台湾长到十岁,便去美国读书,香港反而不熟。今日到此,始觉得亲切。”
老华听到此处,老怀大慰: “原来如此……今日的小孩少见你这么有心的。”
华港生去厨房斟出两杯茶水的功夫, 见父亲已与Julian并排坐在格子沙发上,倾谈甚欢。
“……还记得民国三十年在长沙那一仗,军刀卷刃,城郊河水都染得通红……”老华一时粤语,一时国语,夹七夹八地回忆往昔,脸上闪出一片骄傲光彩。
Julian亦听得入神,姿势端正,有一种童稚的专注神情。
墙上挂钟不合时宜地敲响。老华看看时间,说道不好,我要当更去了,阿港你好好招呼朋友。说罢,拿起桌上的帽子和胸牌,踏着他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步伐,昂然离去。
屋内只剩两人。Julian内心欢呼一声,面上不动声色,悠悠闲闲地走到书桌前,眼睛在桌上扫过——噫,都是法律书籍。
“可以看吗?”他指着桌上的书,轻声细语地问。
“可以。”
Julian拿起一本明显是翻得最多的《Osborn’s Concise Law Dictionary》(《奥斯本简明法律词典》),扉页有字:华港生,1981年10月4日。字迹大开大合,颇具男子气概——与他秀美外貌形成鲜明反差。(*注2)
不愧是华sir啊,他一边翻看,一边不自觉露出笑容。
一张小小黑白相片从书中落下。
两只手同时去捡。华港生先一步拾起照片,握在掌心中。
Julian好奇心大盛:“那是什么?”
华港生微笑轻轻摇头:“今日参观时间已经结束,谢谢。”
窗外毫无征兆下起如丝细雨。Julian看向华港生,一脸哀愁:“阿sir,这么大雨,你要赶我回去吗?”
华港生无奈叹气,“你不怕局促,我赶你做甚。我都不知道你原来在台湾长大。”
“你也没问过我不是?”Julian 眨眨眼,狡黠神气一闪而过,又换了张乖巧伶俐面孔:“有东西吃么?我肚子饿。”
自母亲出走以后,华港生与老华父子相处,从来谈话不超过十句。今日是他印象中,父亲最健谈的一次。这小鬼自己都阴晴不定,却三言两语就令到脾气又臭又硬的老华喜笑颜开,真令他刮目相看。
华港生把桌上的报纸折了两叠收起,放进书桌抽屉 。“我煮碗面给你吃。”
他进厨房打开瓦斯炉,蓝色火苗蹿上来,贴着锅底。
Julian走到厨房门口,斜斜倚在门边。厨房只是一张阳台大小,两个人的影子叠在一起,几乎占满了地面。
华港生在锅中敲入两个鸡蛋。蛋白渐渐凝固,包起蛋黄——Julian爱吃溏心蛋,不可以全熟——回头见Julian偏着头,看得兴味十足。
“面要煮很久吗?”Julian 盯着锅里翻滚的公仔面。
“滚三滚就好。”
Julian“哦”了一声,似乎隐隐有失望情绪——不知是否华港生错觉。
麻油的味道顺着水汽散出来,漫过走廊 。华港生关了火,端着两只瓷碗走到桌前 。
“当心烫。”
Julian 挑起一根面,慢慢送进嘴里。这碗面他吃得既安静又细致,额头与鼻尖渗出一层薄汗,前额几缕头发落下来,也无暇他顾。
华港生看他这样享受,颇为欣慰,伸手过去将他额前湿发往后拨了拨 。指尖触到少年皮肤,冰凉而又灼热。
窗外的雨停了。 华港生看一眼墙上挂钟,站起身来。
“下午我要出更,时间差不多了。”他转头看向 Julian,“天气报告要打风(台风来袭),你先回去。晚上我爸回来,连站人的地方都没有 。”
Julian 咬着筷子抬头,目光闪动,若有期望。
“那你晚上……”
“今天出粮。”华港生推开铁栅门,回头看他,“我给你带镛记的烧鹅,好好味的。”
下午四点钟,热带风暴戴丝要来未来之际,华港生和搭档花生仔巡逻到秀明道。
秀茂坪有爬不完的上坡、下坡、上楼、下楼——华港生每天行街的步数里,大多数时候都在原地升降——天气热,气压低,他们都一额汗。
“阿港,前面白雪冰室饮杯绿豆冰啦,我请。”
推开冰室玻璃门,冷气扑面而来。靠窗卡座里坐着几个穿校服的女学生,叽叽喳喳地翻着电影画报,分食一盘炸薯条。
她们的年纪都与Julian差不多,简单分明,青春逼人。
但他们没有一个像Julian——绝不会有一个人似他—— Julian多特别。
绿豆沙冰凉而甜蜜,喝一口便觉得空气渐渐冷静下来——冰凉而甜蜜——每逢想起Julian,他亦有这种感觉。
“想什么呢?魂都没了。”花生仔咬着吸管,“是不是挂住你那个护士女朋友啊?”
夏青?
华港生愣了一下。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竟然一整日都未想起夏青。
“没有。”他移开视线,看着窗外空气。
肩上对讲机突然传出急促呼叫。
“各单位注意,广东道与柯士甸道交界,发生持械抢劫案。三名疑犯,带有黑星手枪。两男一女,正向渡船街方向逃窜。”
华港生一把抓起桌上的警帽,扣在头上。“走啦!”
两人推开玻璃门,冲进了烈日里。
此时此刻。 浅水湾顶层公寓。冷气开到十六度。
窗外夏日炎炎,海面波光粼粼,像撒了一层碎玻璃。
唱片机里放着一支懒洋洋的曲子:(*注3)
Tell him no, no, no, no,
Tell him no,no, no, no
When he asks you for a kiss
Tell him no, no, no, no,
Tell him no
……
Julian靠在床上,左手翻着那本《Osborn’s Concise Law Dictionary》(《奥斯本简明法律词典》),右手把玩着一只镀金打火机。
咔哒。火苗窜起,在他眼中跳跃。
距离零点,还有七个半钟。
这七个半钟里,那个人是属于这座城市的。属于茶楼、铺头、生果档,属于巡街、抄牌、追贼、查证、市井纠纷、噪音投诉,也许还要帮某个阿婆捉猫抓狗 。
这些无聊的玩意,竟然比他这个神更重要!
他悻悻然合上书,把脸埋进枕头里。迷迷茫茫,只是觉得热——空气调节开得那样低,竟还是浇不灭这夏日之火。
十一点,华港生脱下军装,换回自己那件蓝色牛仔衫。下午的持械抢劫案已经移交CID,连开两枪,虎口现在还隐隐发麻。
他去坐新通车的荃湾线过海。地铁快过一切,从油麻地站入闸,去到中环威灵顿街,仅得三站。
已近午夜,威灵顿街依旧灯火通明,镛记霓虹招牌把半条街映得泛起一层红光。接近收铺的烧味部的玻璃橱窗后,挂着的烧鹅只剩寥寥几只。油脂顺着焦糖色的鹅皮往下滴,落在底下的铁槽里,泛起一股香料和鹅油香。
华港生站在队伍末尾。前面尚有四五个人。
肩膀突然被人重重拍了一下。“港生!这么巧。”
回头便看见一个正宗古惑仔——着件花色尖领衫,头发卷得像刨花——黑柴跟他同屋邨一起长大,老豆在旺角开间冰室,却嫌每天冲奶茶没出息,非要跑去做古惑仔。虽则如此,倒也并未作奸犯科(至少目前没有被抓到),他大半夜出现在中环,显然不是为了散步。
“你怎么过海来买烧鹅?”黑柴递过来一根万宝路。
华港生摆摆手:“下更了,买宵夜。你呢?听讲你现在旺角看场,又跑中环买烧鹅?”
黑柴压低声音,一脸苦相:“帮大BOSS跑腿啦。老板指名要吃镛记的左髀(左腿)。不是都讲鹅睡觉单脚站,左腿受力,肉质最滑。丢,要是买不到,我明天连维港咸水都没得喝。”
前面的人买走了倒数第二只。
轮到华港生。烧味师傅斩刀一挥,刀背敲在满是刀痕的木砧板上:“要什么?”
“半只下庄(下半部)。”华港生说。
黑柴从后面探出头来:“师傅,还有没有左髀?单切一只左髀!”
师傅头也不抬:“卖光了。就剩这半只下庄里头带条左髀,你俩谁要?”
黑柴看着华港生,急得抓耳挠腮。
华港生不禁失笑,指一指黑柴:“把左髀斩出来给他打包。剩下,连上庄都给我。”
师傅手脚麻利,刀光连闪,整只烧鹅斩成带骨肉块。
外卖以白底红字的纸盒分装。镛记有规矩,为分清部位,会在盒盖上贴不干胶分类贴纸。华港生顺手帮黑柴接过盒子,撕下那张印着“左髀”的红色贴纸,粘在纸盒盖上。贴纸右上角被他指甲无意间划破了一道小裂口。
“滚啦。”华港生把盒子塞进黑柴怀里。
“多谢阿SIR!下次请你饮茶!”黑柴抱着盒子,钻进路边一辆没熄火的面包车里,一溜烟跑了。
回到浅水湾,门口一线灯光,公寓没开大灯,只得吧台亮着射灯。唱片机不知放着什么歌,黯黯光线中回响一把女声,脆弱美丽如末世福音。
Julian穿件深蓝色浴袍,光脚坐在高凳上,手里端着半杯加了冰的香槟,杯子左右摇晃,碎冰撞击玻璃,叮当响。明亮眼睛在幽暗灯下一闪一闪。
“欢迎回家。”
华港生提着袋子走过去,放在吧台上。却见台面上已有另一个白底红字的镛记纸盒——盖口端端正正贴着一枚红色 “左髀”贴纸,贴纸右上角,有一道半月形细微裂口。
那是半个钟头前,他亲手贴上去的。
“有人送宵夜过来。”Julian顺着他目光看了一眼纸盒, “听讲镛记烧鹅最好味?”
黑柴的大BOSS?莫非?是Julian父亲?
“阿sir。”
“阿sir?”
华港生甩了甩头——先把脑子里纷乱的思绪甩开——去解开包装袋,抬头发现Julian已经放下了酒杯,手里举着一本硬面黄皮书。
——《Osborn’s Concise Law Dictionary》(《奥斯本简明法律词典》)
“我的词典,怎么会在你这里?”
“下午没看完,顺手带回来了。”Julian理直气壮地说,“你的批注做得很细,连 Trespass ab initio(自始非法入侵) 词条下,1610年六木匠案的法官原词都抄上去了。阿 sir,你好用功。”(*注4)
华港生不理他,将装酸梅酱的小盒拿出,撕开封膜,才慢条斯理地说:“既然你读到Trespass(非法入侵),应知你这是什么性质——还不把书还我。”
“按照普通法,如果我下午是撬锁进你家,这叫Trespass(非法入侵),”Julian 依旧一本正经, “但我进入是得你允许的,属于License by party(私人授权),之后哪怕我拿走你任何东西,都算不得是非法入侵(Trespass),在法理上,顶多算你私人授权的……窃贼。那个中文怎么说?”
“引狼入室。”华港生啼笑皆非地摇摇头,打开盒子——烧鹅皮依然酥脆,泛着枣红色油光。
“我不会吃。”Julian看着满盒带骨肉,一脸坦然地宣布。
华港生抽出一双竹筷,夹起块肉,蘸了酸梅酱,递到Julian嘴边。
Julian没接筷子,只是微微前倾,就着华港生的手,咬住了那块肉。
“很肥。”Julian含糊地评价。
他吃得很慢,不太懂得怎么吐骨头,动作有孩童似的笨拙。
华港生抽出纸巾,擦掉他下巴上一点酱汁。手指拂过,Julian突然张嘴,咬住了他食指。
Julian上下各有一对犬齿,四颗尖尖的牙齿一齐咬住他——开始并不用力,然后慢慢咬紧,直至他感觉到细微的痛,微微皱一下眉,Julian便停下,轻轻含住,牙齿不紧不慢磨着他手指——像一只猫。
这只是一头还未长大的幼兽。不会吃烧鹅。害怕打雷。理直气壮地入室抢劫。会咬人。
华港生看着那双微微眯起的眼中放出的光,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在喂养一头会吃人的怪兽。
但他没有停手。
***TBC***
*注1:宝鼎勋章设立于1929年。颁发给在保卫国家、抵御外侮中有突出战功的将领与官兵。
老华的身份在剧中有几个证明:1、老华不止一次提到他打过日本,是参加过抗战并有战功的;2、老华的旧友叫他“华将军”,排除这是个普通绰号,他应该曾经有将衔(抗战后期为了方便指挥和压阵,授将衔是极多的),不过退入香港之后,与难民无异。
*注2:《奥斯本简明法律词典》(Osborn’s Concise Law Dictionary)是一本专业法理词典,收录数以千计法律专业术语、晦涩的古英语用法,以及拉丁文法律格言(Latin Maxims),在英美法系法学界,是极具分量的案头必备。故事设定的 1982 年香港仍是英国殖民地,完全沿用英国普通法体系。任何一个在香港想读法律、考大状,或者是像华港生这样想成为督察(Inspector)的人,都必须啃透这本书。
*注3:这是 Travis and Bob 演唱的Tell Him No (1959年)——点歌名可听歌
*注4:著名的“六木匠案”(The Six Carpenters’ Case)是英国普通法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发生于1610年。这个案件不仅确立了“自始非法入侵”(Trespass ab initio)的严格界限,至今仍是法学院侵权法(Tort Law)的必修经典案例。
案件经过
1610年,六个木匠走进伦敦的一家酒馆。在当时的普通法中,酒馆是向公众开放的,所以他们进入酒馆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力”(Authority given by law)。他们点了一轮酒菜,并付了钱。随后,他们又点了一轮面包和酒,但在吃完后,却拒绝为这第二顿饭付钱。
酒馆老板非常愤怒,以“非法入侵(Trespass)”起诉了这六个木匠。老板的逻辑是:既然木匠们最后不付钱,说明一开始走进来就是心怀鬼胎,所以从跨进酒馆大门的那一刻起,“合法性”就失效了,他们就是“自始非法入侵者”。
当时的著名法官爱德华·科克爵士(Lord Coke)驳回了酒馆老板的起诉,判定木匠们不构成非法入侵。他借此案定下了关于“自始非法入侵(Trespass ab initio)”的三大核心法理原则:
· 授权来源的区别:如果进入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by law)(例如警察带着搜查令进屋,或者客人进入公共酒馆),而进入后当事人滥用了这项权力,那么他就会被视为从一开始就是非法入侵者(Trespasser ab initio)。但如果权力是私人赋予的(by party)(例如你邀请朋友来家里做客),即使朋友进来后滥用许可(比如砸坏东西),他也不会变成“自始非法入侵”,只需为砸东西的行为本身负责。
· 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要触发“自始非法入侵”,当事人必须做出了“积极的违法行为”(Misfeasance,比如警察进屋后偷东西,或者木匠在酒馆里砸烂桌子)。
· 仅仅是“不作为”(Nonfeasance)不触发该原则:法庭认为,木匠们仅仅是“拒绝付钱”(一种不作为),这并不足以构成足以推翻最初合法进入的“积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