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忘记他(十四)

第十四章  夙敌

“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一起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寻仇。”

“疑犯为原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三个月前在院所转运途中,被同伙劫走。华夏这个案子牵涉甚广,鲁德培此人能量极大,在美国的时候便与北美黑帮甚至欧洲犯罪团伙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重心转往亚洲之后,又和东南亚的武装势力有了勾连。至少有证据表明,华夏集团为他们洗钱和提供军火,而在1989年3月的行动中,我们还截获了一次正在进行的毒品交易。我们这次几乎摧毁了华夏的整个犯罪网络,可以想见,这些相关集团的利益受损也不小,华港生今次遭到的袭击,很明显是出于报复。”

华港生看看他的上司,又看看摊在面前的报纸,上面写着“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这是华港生的死讯。而他床头的名牌,写的是另一个名字。

“伤员共有三处中弹,其中两枪从右侧肋下射入,右背透出,一枪射中左上臂,均为贯穿伤。万幸的是,因为距离很近,子弹直接穿透身体,对脏器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但失血量还是很大,超过1500CC,需要大量输血。”

“你这次的总输血量超过了4000CC,相当于正常成年男子血液总量,等于重新换了一次血。”他还记得医生这样对他说。

 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你的枪伤差不多要修养半年,出于对你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决定先对外放出你的死讯,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的报复仇杀。等你伤好之后,我们会给你恢复原来的身份,再安排合适的工作。”

“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挺喜欢这个新名字。”

“叶守信。守信是美德。”

“华港生已经死了。我现在叫叶守信。”他看着阿标,慢慢说道。

阿标冷笑一声,道:“你自己也觉得华港生该死吗?”

华港生好脾气地笑了,露出他标志性的梨涡:“标哥,说起来,我们在一起也有二十四年了吧。”

“谁和你一起。”阿标没好气地说。

“不管你愿不愿意吧。我来赤柱二十四年,我们差不多每日都见面,每个月至少谈心一次。我们跟一生最亲的人也没相处过这么多时间吧?”

“你很恨我,对吗?但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陪你最久的人,是你的仇人。”

阿标唇边也挂起了一丝笑,既无奈又辛酸。是啊,还真是讽刺。

“我认识Julian的时候,他只得十九岁。”

“十九岁,比我还小两岁,还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生,但他已经快修完双学位,还有自己的公司。”

“波士顿的华裔很多,大都很聪明,很优秀,很会读书,但我从未见过似他一般的人。”

“大部分同他一样的名校生,最大的理想便是进入高盛,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公司,因为他们认为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都在华尔街。但他却从未考虑过这些。”

“他说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要做一个king。”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他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建立起了他的王国。他那么聪明,那么无所不能,他是一个真正的king 。”

说到这里,阿标的脸上都放出了光辉。

华港生不得不咳嗽了一声:“我要提醒你,你所谓的王国,是建立在触犯法律,危害社会这个基础上的,我们称之为,犯罪集团。”

阿标面无表情:“那又怎么样?”

“我只知道,凡是Julian要做的事情,我就会尽全力帮他达成。他若要杀人,我会帮他灭迹,他若要放火,我会帮他清场,他要毁灭世界,我便同他毁灭。Julian就是真理,其他人和事,与我何干?”

华港生默默地看着他。这是个有自己一套规则的人,普世的价值与他没有关系,他的世界里只有他的真理和他的神。

阿标也不再说话,他双目低垂,似乎已经深陷在回忆中。

过了半响,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但你毁了他的一切。”

“他曾经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他是神,我以为这世界没人可以打倒他。”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几不可闻。

沉默了一会,他突然抬头,眼中有亮光闪烁。

“你知道吗?我很早就怀疑你了。”

“我知道跟他说是没有用的,于是私下里调查你。果然让我找到线索。”

“我自信搜集了足够的证据。我带着这些证据去找他,我想告诉他身边这个人有多危险。你猜他怎么说?”

“他说这一切与我无关,叫我不用管,请我出去。”他的话语中透出酸涩。

“生平第一次,我那么大声同他讲话。因为我不想看到他出事,我怕他会出事……但我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你可知我为何一定要杀你?他对别人怎样我不管,他对你如何?你最清楚。但你毁掉他一生心血,还要了他的命。”

“他还不到二十五岁。那么年轻。”

“他最怕冷,一到冬天的时候手总是凉的,你却要他睡在那么冷的水下面。”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一定会杀了你。”

他闭紧嘴唇,表示谈话结束。

华港生走到门边,突然回头道:“标哥,今天你同我讲的话,我无所谓。但是面对评审委员会的时候,我希望你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他顿了一下,笑道:“毕竟,你要是出不去,又怎么有机会找我报仇呢?”

门在他身后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阳光也已经离开室内,他坐在椅子上,安静如同雕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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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等兄弟相认的要多等一会儿了,接下来我要写Julian与阿标在美国的故事。请看Julian大王如何打下基业和收服阿标。

另,港生中枪的这段,我本来想正文里写明用什么枪的,因为没有语境就没说了。这里说明一下:阿标用的是Glock17手枪(比较小巧轻便,不容易被发现),发射9mm的para弹,虽然是圆头子弹,但距离够近的话还是可以穿透人体,这样造成的伤害反而比较小。(阿标还是不够恨啊,换成空尖弹或者R.I.P弹,港生就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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