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忘记他(十五)

第十五章  阿标和Julian的故事

1984年8月。美国波士顿。

阿标是一个爱尔兰裔。这一年他21岁,正打算着找个老乡介绍自己加入鼎鼎大名的冬山帮。*(注1)

所有波士顿人都知道冬山帮。冬山帮的老大“白毛” 詹姆斯·巴尔杰是个狠角色,他和北美和欧洲的主要帮派,甚至包括爱尔兰共和军都有关系,敲诈、放贷、赌马、贩毒、抢劫和军火运输,几乎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

江湖传言,巴尔杰之所以能够逐渐坐大而又逍遥法外,是因为他是FBI的“线人”。

巴尔杰想取代黑手党老大,而FBI则想捣毁波士顿地区的有组织犯罪,两者一拍即合。

于是巴尔杰和FBI探员约翰·康诺利互相勾结——巴尔杰负责为FBI通风报信,告知波士顿地区犯罪团伙的动向;康诺利和他的同事则向巴尔杰提供消息,通知他们适时改变行动计划,避免与警察撞车。

由于巴尔杰的“线人”身份,FBI对巴尔杰的犯罪勾当一直睁一眼闭一眼,凭着这种“合作”关系,FBI在70年代末成功摧毁了波士顿黑手党,康诺利也因此成为FBI的“明星探员”,巴尔杰则如愿以偿,一手遮天,控制了整个波士顿的黑社会。

每个怀揣黑帮梦想的年轻人都想成为巴尔杰那样的人,或者加入他的麾下,阿标也不例外。

那天他就站在昆西一个改装车的车库门口,和朋友一起抽着烟,等着巴尔杰的召见。

“ 今天‘白毛’下午约了人,据说是要跟他谈合作。谈完就介绍你进去。”

一辆黑色雪弗兰慢慢开过来,停在车库门口,车上走下来一个人。

这是一个亚裔学生。他第一眼就十分确定。

更重要的是,他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男孩子。

他穿着灰色卡其裤与简单的白衬衫,身材修长,脸庞俊秀,头发干净整齐,不长不短,戴金边的细框眼镜,甚至还抱着一本书,英俊,热诚,彬彬有礼,朝气十足,看着就像剑桥城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他非常年轻——亚裔常常让人猜不出年纪,说他十七八岁或者二十一二岁都有可能——他光洁的脸上透出天真的气质,但微微上扬的眉梢,却隐隐有一丝倨傲。

旁边的老乡冲他耸耸肩:“伙计,看见了吗?跟你一样是大学生哦,听说还是哈佛的,来跟老大谈生意。”*注2

藤校的学生?来和黑帮老大谈生意?好吧,他不是也读了三年大学跑来混黑帮了嘛。

不过,他毕竟是留了案底的,这少年,看起来可不像啊……

不远处已经有人在吹口哨:“嘿,这么漂亮的男孩,我看他被当作‘生意’的可能性比较大。”

这话实在太过轻佻,他不由得心里有些恼怒。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着恼他也不清楚,毕竟那帮人原本就是混混,从来就是这样的腔调。

那少年在门口接受了严格的搜查,确保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之后,被带了进去。

当他们抽到第五根烟的时候,房间的门开了,那少年和“白毛”巴尔杰一起出现在门口。

确切地说,是他胁持着巴尔杰出现在了门口。他手里拿着一支钢笔,笔尖正精准地点在“白毛”脖颈的大动脉位置。

所有人都被这变故惊呆了,这少年此刻眼神冷酷而镇定,清秀的脸上也俱是狠厉之色,他带着巴尔杰缓缓向外退去,在经过车库门口时,他向这边扫了一眼,突然说道:“嘿,你,会开车吗?”他说话并不是典型的波士顿口音,抑扬顿挫,每个音节都很清晰,最后一个音拖得很长,倒像是BBC电台里节目主持的口音。

阿标愣了一下,马上意识到他是在对自己说话,他几乎没有时间作出其他反应,便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那辆黑色雪弗兰车,打开所有车门——这时候他才发现这部车所有的门都没有锁,看来在下车的时候他已想到这一步——让这少年带着巴尔杰坐进后座,然后坐进驾驶座发动了车。

“一直向西,上93号公路,往蓝山开。”他的口气十分轻松,好像只是去上学那么简单。

道路两边树木越来越茂密,已经进入传说中的蓝色山丘地区,但那少年没有叫停的意思,阿标也只好硬着头皮一直开,听着他“左转”“右转”“直行”的指令,一路开到了一个高坡之上,他发现前面似乎已经没有路,便问道:“还要……往前开吗?”

“继续。”

“往前,再开十尺。”

“停。”

他刹车,车在惯性的作用下滑行了一段,终于停住,他整个人已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们的车前轮已经在悬崖边上,离跌落悬崖只差一步之遥。

“很好。”这少年语气依旧从容,“现在我们在一个635英尺的山上,前方看下去,就是整个波士顿市区,是不是很壮观?”

“年轻人,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巴尔杰冷冷地说。

“知道,我正在寻求与您合作的机会。”少年语气听起来很真诚。

“就用这种方式?”

“不,我很希望在您的办公室和您一起谈论合作,但是很明显,在那样的环境里,您做不到心平气和,您的手下也一直在制造干扰。因为您觉得我不够资格跟您谈合作,所以也不会认真听。”

他顿了顿,又道:“但现在我们是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您看,如果你我都能用和平的方式谈话,我们可能会达成一个双赢的局面;但如果我们在这车里打斗起来,结果就是连人带车一起掉下悬崖,这是不是很公平?”

“你在胁迫我,你应该知道,我最讨厌被人胁迫。”

“不,我只是在尽力制造一个相对公平的谈话环境。”说完,他放开了巴尔杰,将手中笔丢下,举起双手,“现在,你我是一样的。”

巴尔杰怒极而笑,笑声中透出森森寒意:“可是你想过没有,只要今天我不死,离开了这里,我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消失。”

“我知道。所以,我非常诚恳地请求您,不妨先听听我的计划,也许听完之后,您会改变主意。”少年也笑了,但他的笑容是明朗的,嘴角上翘,眼睛发亮,笑得俏皮又天真,“毕竟,我相信没有人会跟利益过不去。”

在这少年一个人挟持巴尔杰走出门的时候,阿标绝对认为他是个天生的亡命徒,但是当他对巴尔杰陈述他的计划时,他开始相信这少年的确如那些人所说,来自最好的大学,十九岁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咨询公司。

在往回开的路上,巴尔杰甚至和他聊起了天。

“你是中国人?”

“是。”

“中国人很少有你这么……胆大妄为的。”

“我可以当作是你在夸奖我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鲁,你可以叫我Mr.Lo,或者Julian。”

“你学经济的?”

“经济心理学,和政府社会学。”

没有人可以拒绝Julian。这点他从那天起就深信不疑。

“请你在查尔斯河边放我下来,我想自己走回去。”

下车的时候,Julian敲了敲车窗,对他摆了摆手,又笑着对巴尔杰说:“你这个手下不错,脑子灵活,反应很快,处变不惊,非常好。”

他很想说:“我不是。”但他已经走了。

他沿着查尔斯河散步路一路走去,一边吹着口哨。那是一支爱尔兰民谣。《Carrickfergus》*注3(点歌名播放BGM)。

我多么希望我能回到卡里克弗格斯

我知道她在等我

在彩虹的那端

我愿游过这宽阔的海洋

只是为了能再次看到她那甜美笑颜

我却无法渡过这无边的海

……

阿标在怀德纳图书馆和哈佛纪念教堂之间的那条小道上守了差不多11天,终于在暑假假期结束时等到了Julian。

9月的波士顿天气不冷不热,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那天下午天气晴朗,阳光正好,Julian穿着白色的亚麻衬衫和卡其色裤子,抱着几本书,在去图书馆的路上,看到了等在一棵树下的阿标。

“你找我?什么事?”他淡淡地问。

Julian。他的面容高贵矜持,神色冷漠疏离,一时间竟让他失去了开口的勇气。

在阿标沉默的当口,Julian表现出了适当的涵养,他并没有不耐烦,亦没有大惊小怪,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等待他解释。

阿标终于鼓足了勇气:“是,我想,我想跟你。”

Julian似乎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只微微挑了挑眉,便又露出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语气依然没有起伏,“那么,我为什么要收你?给我一个理由。”

阿标深吸了口气,努力让自己镇静,然后说:“我有三个理由。”

他饶有兴味地侧着头看他,等着他说下去。

“第一,我脑子灵活,反应快,这个你说过。”

“第二,我是爱尔兰裔,我还上过大学,你现在和“白毛”在合作,应该用得着我。”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十分坚定,抬起眼来直视着他,“我全心全意地崇拜你。”

Julian看着他,然后突然笑了。

不是那种浅浅的勾唇微笑,而是一种十分肆意的,灿烂的笑,笑容明亮到令人眩目,他雪白的牙齿都在闪闪发光。

那是他第一次这样对他笑,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也很少再这么笑过。

九月的阳光掠过教堂白色的尖塔顶,照在他年轻的脸上,为他敷上一层金粉。他的脸俊美如神祇。

他永远不会忘记,1984年九月的那个下午,金色阳光下,那神采飞扬的美好少年。

“好,“他笑着说,“从现在起,你跟着我。”

(未完待续)

***

*注1:冬山帮是南波士顿势力最大的黑帮,以爱尔兰裔成员为主,在80年代声势最盛。美版无间道的黑帮老大原型就是冬山帮老大“白毛·巴尔杰”(“Whitey” Bulger)。他曾名列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十大要犯名单,悬赏金仅次于本·拉登。(虽然美国意大利黑帮也有名,但阿标的血统更接近爱尔兰。)

*注2:为什么Julian学校是哈佛:因为哈佛在波士顿。适合跟波士顿黑帮展开剧情。

*注3:Carrickfergus(卡里克弗格斯)是爱尔兰安特里姆以东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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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写了这么久,这篇最长,超过三千字了,算过年加餐吧,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新年快乐!

……后续可能有车,但是要不要加车,我还在纠结……(很严肃的问题)

以及,那个时候的Julian应该长这样

最后附一张传说中的怀德纳图书馆和哈佛纪念教堂之间的那条小道。阿标就是在这条路上等Julian的。

天若有情-忘记他(十四)

第十四章  夙敌

“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是一起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寻仇。”

“疑犯为原华夏集团的核心人物,三个月前在院所转运途中,被同伙劫走。华夏这个案子牵涉甚广,鲁德培此人能量极大,在美国的时候便与北美黑帮甚至欧洲犯罪团伙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重心转往亚洲之后,又和东南亚的武装势力有了勾连。至少有证据表明,华夏集团为他们洗钱和提供军火,而在1989年3月的行动中,我们还截获了一次正在进行的毒品交易。我们这次几乎摧毁了华夏的整个犯罪网络,可以想见,这些相关集团的利益受损也不小,华港生今次遭到的袭击,很明显是出于报复。”

华港生看看他的上司,又看看摊在面前的报纸,上面写着“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这是华港生的死讯。而他床头的名牌,写的是另一个名字。

“伤员共有三处中弹,其中两枪从右侧肋下射入,右背透出,一枪射中左上臂,均为贯穿伤。万幸的是,因为距离很近,子弹直接穿透身体,对脏器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但失血量还是很大,超过1500CC,需要大量输血。”

“你这次的总输血量超过了4000CC,相当于正常成年男子血液总量,等于重新换了一次血。”他还记得医生这样对他说。

 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你的枪伤差不多要修养半年,出于对你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决定先对外放出你的死讯,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的报复仇杀。等你伤好之后,我们会给你恢复原来的身份,再安排合适的工作。”

“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挺喜欢这个新名字。”

“叶守信。守信是美德。”

“华港生已经死了。我现在叫叶守信。”他看着阿标,慢慢说道。

阿标冷笑一声,道:“你自己也觉得华港生该死吗?”

华港生好脾气地笑了,露出他标志性的梨涡:“标哥,说起来,我们在一起也有二十四年了吧。”

“谁和你一起。”阿标没好气地说。

“不管你愿不愿意吧。我来赤柱二十四年,我们差不多每日都见面,每个月至少谈心一次。我们跟一生最亲的人也没相处过这么多时间吧?”

“你很恨我,对吗?但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陪你最久的人,是你的仇人。”

阿标唇边也挂起了一丝笑,既无奈又辛酸。是啊,还真是讽刺。

“我认识Julian的时候,他只得十九岁。”

“十九岁,比我还小两岁,还是一个大学三年级生,但他已经快修完双学位,还有自己的公司。”

“波士顿的华裔很多,大都很聪明,很优秀,很会读书,但我从未见过似他一般的人。”

“大部分同他一样的名校生,最大的理想便是进入高盛,摩根士丹利这样的公司,因为他们认为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都在华尔街。但他却从未考虑过这些。”

“他说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国,他要做一个king。”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他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建立起了他的王国。他那么聪明,那么无所不能,他是一个真正的king 。”

说到这里,阿标的脸上都放出了光辉。

华港生不得不咳嗽了一声:“我要提醒你,你所谓的王国,是建立在触犯法律,危害社会这个基础上的,我们称之为,犯罪集团。”

阿标面无表情:“那又怎么样?”

“我只知道,凡是Julian要做的事情,我就会尽全力帮他达成。他若要杀人,我会帮他灭迹,他若要放火,我会帮他清场,他要毁灭世界,我便同他毁灭。Julian就是真理,其他人和事,与我何干?”

华港生默默地看着他。这是个有自己一套规则的人,普世的价值与他没有关系,他的世界里只有他的真理和他的神。

阿标也不再说话,他双目低垂,似乎已经深陷在回忆中。

过了半响,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但你毁了他的一切。”

“他曾经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他是神,我以为这世界没人可以打倒他。”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几不可闻。

沉默了一会,他突然抬头,眼中有亮光闪烁。

“你知道吗?我很早就怀疑你了。”

“我知道跟他说是没有用的,于是私下里调查你。果然让我找到线索。”

“我自信搜集了足够的证据。我带着这些证据去找他,我想告诉他身边这个人有多危险。你猜他怎么说?”

“他说这一切与我无关,叫我不用管,请我出去。”他的话语中透出酸涩。

“生平第一次,我那么大声同他讲话。因为我不想看到他出事,我怕他会出事……但我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你可知我为何一定要杀你?他对别人怎样我不管,他对你如何?你最清楚。但你毁掉他一生心血,还要了他的命。”

“他还不到二十五岁。那么年轻。”

“他最怕冷,一到冬天的时候手总是凉的,你却要他睡在那么冷的水下面。”

“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一定会杀了你。”

他闭紧嘴唇,表示谈话结束。

华港生走到门边,突然回头道:“标哥,今天你同我讲的话,我无所谓。但是面对评审委员会的时候,我希望你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他顿了一下,笑道:“毕竟,你要是出不去,又怎么有机会找我报仇呢?”

门在他身后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阳光也已经离开室内,他坐在椅子上,安静如同雕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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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等兄弟相认的要多等一会儿了,接下来我要写Julian与阿标在美国的故事。请看Julian大王如何打下基业和收服阿标。

另,港生中枪的这段,我本来想正文里写明用什么枪的,因为没有语境就没说了。这里说明一下:阿标用的是Glock17手枪(比较小巧轻便,不容易被发现),发射9mm的para弹,虽然是圆头子弹,但距离够近的话还是可以穿透人体,这样造成的伤害反而比较小。(阿标还是不够恨啊,换成空尖弹或者R.I.P弹,港生就废了。)

天若有情-忘记他(十三)

第十三章  鬼见愁

“赤柱监狱是全香港最适合思考人生的地方。”

“因为,坐牢,什么都没有,但有的是时间。

进监前剃个板寸,X光系统环射搜查全身,两套深棕色的囚服外加一张录有个人信息的ID卡,还有一双四季通穿的旧拖鞋,便是蹲监的全部家当。对于普通人来说,还真是除了时间,什么都没有了。

“你放心,这年头没有黑狱,现在监狱好文明的,不是《监狱风云》里那样恐怖的啦……”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波哥,不过呢,外边有外边的规矩,仓里有仓里的规矩,首先,这里面有三大帮派,我混 “和记”的。你要不要跟我一起?“

大仓房内,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犯人正在教育一个二十多岁戴眼镜的后生仔,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铁门打开,跟着狱警进来的,是一个黑胖子。

“3706672,李继纲,强奸及持械伤人,8年。”狱警面无表情念完,转身走了出去。

“强奸?”整间房的人都围了过来。

这黑胖子抬起眼来,一脸嚣张:“想怎样啦?”

边角突然有人一声大喝:“一点规矩都没有!都过来投票!”所有人丢下这胖子,涌向那一角。

喧闹了一阵,人群中传出投票结果:“揍他!”

眼见着围过来的众人神色不善,那黑胖子突然目露凶光,丢下手里脸盆物什,迅速抓住最前面一人的右手臂,用力一拧,一把将他推向左边,同时一拳打在左边靠近的人腹部,打得那人痛得弯下了腰,见他凶悍,众人便一拥而上,好不容易才制住了他,一顿雨点般的拳打脚踢,直打得他缩在地上,半晌不再做声。

一个瘦小的犯人凑近了去看他:“喂,不会出什么事吧?”

这黑胖子忽然翻身抓住那瘦小的犯人,掐住他脖子,推在墙上,大喊:“不准过来,再过来我掐死他!”那瘦小的犯人双手乱抓,脸憋得通红,连气都喘不上来,更别说发声。

监房的门突然打开,一个人闪电般冲了进来,一掌切在那黑胖子后颈,另一手揪住他衣领,便将他整个人掀翻在地,他用膝盖抵住他背,将双手反剪在身后,冲着外边喊了一声:“来人!”两个狱警立即冲进来架起地上的人,他这才从一个狱警手里接过自己的帽子戴在头上,走了出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所有人都未来得及反应,事情已经结束。开始那虚心请教的戴眼镜后生仔抖抖索索地拉了下边上老犯人的袖子:“这个人是谁啊,我看他好像头发胡子都白了,怎么还这么能打这么凶?”

“新来的,今天就给你上赤柱监狱第一课。看见这个人没有?本监狱第一号黑面煞神,没事你千万不要得罪他,三大帮派都服他的。”

“啊?这么厉害?你又讲现在都是文明监狱?他看样子不是阿sir么,跟帮派有什么关系?”

“倒是……没什么关系。说起来,那是1993年,两大帮派的人在工场火拼,他那时刚刚调到赤柱,还是个普通惩教,一个人一根警棍,放倒了十几个,那一架之后就打出了名气……三大帮派的老总都跟他打过交道,后来也都跟他和和气气。这么多年,监里帮派执事人都换了好几拨,只有他一直还在…..背地里,我们都叫他 ‘鬼见愁’,简称,鬼哥。”

他们正窃窃私语,适才那人突然又折返了来,一直走到他二人面前,开口问道:“你们交头接耳在讲些什么?”

“啊!”新来的眼镜仔吓得整个人一哆嗦,“没,没讲什么,鬼,鬼哥。”边上的老犯人听得着急,恨不得捂住他嘴。

那人却不以为意,好像没听见,又看了一眼他胸前名牌,“3707447,梁树声,三日前来的吧?持械伤人,刑期3年。”

“是,是,鬼…阿…阿sir。”

他淡淡一笑,拍拍他的肩膀,“22岁,上过大学,还很年轻,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便转身而去。

他走路昂首阔步,腰背挺直,是标准的警察姿势。

“我…我的确是三日前来的……不是,我的资料他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刚才忘了告诉你,鬼哥不光能打,脑子也厉害,只要他见过的人,通通都记得,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好好做人,不要惹事。”

 他穿过一道又一道铁门,走过一条又一条长廊,步出监舍大楼,站在操场上眯起眼看了一会天空,对身边的狱警道:“现在去单独囚禁室巡视,今日7月4号,重点看一下37号。”

单独囚禁室俗称「水饭房」,入住的一般是三类囚犯:狱中违规的犯人、影响监狱秩序的犯人,以及自愿独囚或需要保护的犯人。所有单独囚禁室都在一座3层大楼内,大楼四面均装有锋利铁丝围网,虽然囚室内未有安装闭路电视,但走廊位置有监控系统,并且有人员24小时巡逻,是整个监狱戒备最森严的所在。

37号独立囚室和其他单独囚禁室没什么分别,堪堪80呎空间,一张胶板床,不锈钢坐厕,胶制椅子,没有任何尖利或突出的地方,连消防水龙头也藏在天花里面,所有设备都是为着防备囚犯自戕,但也拦不住每年总有那些一心求死的,用各种离奇古怪的方式自杀。

37号囚室的犯人此时正坐在室内唯一的那把胶制椅子上,背对着门,一动不动。阳光从囚室墙上那扇窄长窗户投射进来,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亮得耀眼。

他打开门,走进去,再关上门。

“嗨,标哥,最近过的怎样?”他像对一个老朋友那样打着招呼,声音听起来既热情又真诚,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对久别重逢的老友。

37号慢慢转过头来。

他的脸依然清瘦,下巴多了一些胡茬,碧蓝的眼睛里毫无温度,看着对面的人,他的声音和眼神一样冷:“你都还未死,我怎么能不好好活着呢?嗯?”

对面的人抚掌而笑,表情还是那么热诚:“很好很好,我就希望看到你们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另外,你的刑期就快满了,出去之后可有什么打算?”

“我有什么打算,你还不清楚么?”37号将椅子和身体都转了过来,嘴角挂着一丝讥讽的笑,同时伸出右手,比了个枪的手势,瞄准对面那人,嘴里发出一声轻轻的“砰~”,再对着手指吹了口气,然后将头往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

对面的人也跟着笑了,他双手插在兜内,往后靠在墙上,边笑边说:“那么你可要快点,因为还有两个月我就退休了,到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去哪,你要找我报仇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37号的笑声突然停顿,他缓缓欺身向前,直直盯住对面那人:“就算走遍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就算你化成灰,我也认得你。”

他声音带着刺骨的寒意,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挤出来:“华—港—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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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想象不出躁狂症港生打架模样的,参考一下鹫哥或者彬少

天若有情-忘记他(十二)


第十二章  Mr.Lo的回忆模式

在调查梁安琪之前,李文去了一趟酒店,为Mr.Lo拿行李。毕竟接下来他要老老实实在在医院躺足8周,只得将病房做酒店套房住了。

Mr.Lo的行李并不多,一只四四方方皮箱,四角包了铜角,皮箱侧边上有他自己的名字缩写,想来是定制的。又单独有一个酒店的袋子,说是客房人员在打扫房间时,见衣柜里挂了有一件男装外套,便套了衣袋一并交予他签收。

李文走进病房的时候,Mr.Lo正背对着他们坐在落地玻璃窗前晒太阳。

旁边护工无奈说道:“这位先生,病人才手术完两天,就说什么也不肯躺了,要坐轮椅。”

Mr.Lo听了便转过头来,懒洋洋的道:“医生说轮椅是可以坐的,只是要抬高患肢,不可长时间下垂,以免水肿。”他指指身前,打了石膏的左腿直直伸出,架在一个椅子上,“你看我已经照做了。”

李文笑着对护工说:“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一会有需要再找你,辛苦了。”

他们便走到窗前,站在他边上,一起静静看着窗外景色。

Mr.Lo住的病房套间在37楼,是医院最大的套房,外间有客厅与可8人同时就餐的饭厅,往里才是病人休息间,整个病房三面围绕落地玻璃窗,可以将整个跑马地纳入视野,景观上佳。

虽然是赛马季,不过今日并无赛事,眼前只得一片绿茵,和难得的静谧。过了半响,忽听得Mr.Lo闷闷的道: “我要买部车。”

他们二人眼光齐齐看向他打满石膏的腿,不知他又想干什么。

“白色的摩根Aero,港生喜欢白色。”他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

李文说,“我以为你会喜欢布加迪或者兰博基尼。”(内心os:难道这不才是Mr.Lo的浮夸作风?)

“不,港生那么老套的人,他不会喜欢那种。”他眯着眼看窗外,“他是那种……老土的要命的人,生活规律的不得了,老古董玩具才适合他。”

李文没敢问“那你怎么把车给他”,如果真像报纸说的,那人已经不在人世,他觉得这男人真做得出烧一部车送过去的事情,反正一部真车对他来说跟纸糊的也没什么区别。

“你知道吗?他以前,曾经做过我的司机。”

 他将头轻轻靠在椅背上,用手指梳理着柔软的头发,整个人沉湎在回忆中,漂亮的面孔上充满梦幻的神色。

Mr.Lo只要不开始回忆过去,倒是的确理智,冷静,处事果决,让人深信不疑他是一个二十年间就能在荷兰创下那么大事业的人。

但是只要他开始描述过往,他的语言就进入了小说模式。

自从前日和他们说了在荷兰的事情之后,他的记忆紊乱越发明显,比如头天他就说1989年华港生和他同在一艘船上,转天他又说他开了喷气式飞机载他离去。

今天,他说那个人曾经是他的司机。

“他第一次来我办公室应聘,真是好笑。你有没有见过他那样的人?嗯,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走路一蹦一蹦,眼睛亮晶晶的,笑起来还有个酒涡。”

“我叫阿标去查他,知道他原来做过警察,便叫了他来,好好揭了一回他老底,然后说我才不会请他做我司机呢……结果,他竟然气冲冲的走了,连我给他安排的工作都不要。”

阿花心中暗自腹诽:“有你这样的嘛,既然不请人家,又叫过来揭底,这不是调戏是什么……”但她没敢说出口。再说,谁知道他说的是真实还是他自己凭空想象的,毕竟目前Mr.Lo的确是个病人,而且还得的是这样一个思路似天马行空,说话如四海游龙的病。

以他现在的情况可能适合去当作家,分分钟写出魔幻大作。

“……但是他救了我,他可能一直在我边上等待机会,所以他等到了,他救了我……我的报答是请他做我的司机。”

“他穿白色的衣服,很好看。”

那日阳光很好,透过四周明晃晃玻璃,三人都有点睁不开眼睛。Mr.Lo虽然说的似乎都是谵妄之语,但他整个人包裹在阳光中,浑身都散发着光芒,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Adonis,好看到令人无法拒绝他任何荒唐的请求。

他最后把脸埋在双手掌中,结束了似真似幻的回忆。

走出电梯,阿花半开玩笑道,“这男人任性起来,真是全无道理可讲,一看就是被人惯的,任性惯了。“

李文沉默了一会道:“是,但也是孤独惯了。”

 关于梁安琪的调查很快有了进展。

“业主文思贤,现年70岁,1990年移民加拿大,丈夫陈牧云,加拿大当地华商。”

“重点来了。文思贤17岁时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前夫为富商梁瀚宇, 两人育有一女,名叫梁安琪。两人在1989年,也就是梁安琪22岁时协议离婚。”

“那么现在情况很清楚了:文思贤买下了佐敦道的那间公寓,然后,梁安琪以自己的名义租下。但梁安琪从来也没去住过,梁安琪为什么要去租一间可以算是她自己的房子?”

“梁安琪现在人在哪里?”

“她已乘坐昨日的航班飞往多伦多,临行前安排了很多事情,短期内怕是不会回来了。”

“但我询问了周围的邻居,都说这间房子平时不见人,但是每周会有人来一次,应该是负责打扫的。”

“打扫的?是什么人?男人?女人?多大年纪?”

“大概是个男人,看不出年纪,也很少有人见过他。”

“还有一个线索,我了解到,梁安琪走之前,寄出了好几件快件,我们去查过了,有几个投寄的是同一个地址。”

“寄去哪里?”

“赤柱监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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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Adonis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很像Julian。他是古希腊植物和美之神,美到世间所有人和物在他面前都为之失色。Adonis是塞浦路斯王Cyniras与自己的女儿乱伦所生,天生美貌绝伦,但对异性不感兴趣,无数次拒绝了维纳斯的求爱哈哈哈哈


遐想的照片就这张吧,虽然阳光不足

天若有情-忘记他(十一)

第十一章  对不起

飞机已在停机坪内等候起飞,机舱门慢慢关上,梁安琪戴上耳机,一切归于静寂,她把头枕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

她在心里逐一细数,还有什么未竟之事,虽然临行之前,她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事务,所有需要寄出的东西也都打包封装好,交予速递公司。

她一直那么独立自主,聪明果敢,从小到大,她都是父母的骄傲,哦不对,是那对面和心不和的绅士与夫人的骄傲。他们争着向她邀宠,为博得她一个笑脸争锋斗气,父亲送她一部新款跑车,母亲便要送她一套古董首饰——这大概是他们最像父母的时刻了,但,也仅仅是这些。

梁安琪是骄傲,自信,周到的,她从不要任何人替她担忧,甚至从未因为什么事大惊失色过。

除了,多年前的那个下午。

那天下午,港生对她说,我只是去看一下,不会出庭。他已经太久没接触外界。

如果她不答应他这个要求,一切都不会发生。

法院门口围了很多人,电视台及报馆记者尤其多,所谓的大新闻现场,嘈嘈杂杂,气氛紧张又压抑,像暴雨来临之前的深灰色天气。

几辆警车缓缓驶来,记者们全部围了上去,闪光灯起起落落。

她和他自旁边一辆并不起眼的车上下来,所有人包括媒体的注意力都被警车上下来的被告吸引,并没人注意到他们。

每个人面色都差不多,为着跟自己全不相干的人与事,好奇,兴奋,两眼发光,神情激动——看热闹的心态自古一样。

但她却感觉到隐隐的不安。她的眼睛四下扫视着,掠过骚动不安的人群,蠢蠢欲动的记者,如临大敌的警察……她忽然看到了一双眼睛。

那眼睛与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

一双蓝色的眼睛,掩在金色的眉毛下面,闪烁着狂热火焰。

在那一瞬间,华港生也看到了那双眼睛。他甚至还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她刚刚来得及叫了一声“港生~”,枪声就响了。

鲜血迅速喷溅出来,染红了她的衣裳。她看着他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周围闪烁的灯光,杂沓的脚步声,人群的惊呼声,渐渐都消失了。

他感觉自己正在沉向深不见底的黑暗,没有光亮,没有声音。

一片寂静中,他看见了Julian的脸。

他飞扬的眉梢,琥珀色的眼睛,挺直的鼻子,微微上翘的嘴角,倨傲的下巴。

他像个受了气的孩子,那么倔强,那么任性。

他跑,他追。他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听他的话?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

“Julian ,跟我走。”他央求他。

他想带他走。去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但他要带他离开这里。

“我不会再相信你了。”他赌气一般地说,脸上尽是受伤的神色。“你对我撒谎。”

“Julian,对不起。”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了这句话。

“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李文把那张影印的旧报纸翻过来倒过去看了几遍,然后看向Mr.Lo,问:“我们还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他用左手揉了揉额角,闭目沉思, “第一,梁安琪,我想知道梁安琪和房东的关系,我总觉得这个女人还有很多的秘密;第二,”他看着报纸上的照片,又微微皱了皱眉,表情很是复杂,“你说,他现在会在哪里?”

“如果没有外交豁免权,又没有判死刑,他现在很有可能还在监狱里,当然,表现好提前出狱也不是没可能。”

“对,监狱。我要找到他。”

(未完待续)

***

Julian的脸

天若有情-忘记他(十)


第十章  阿姆斯特丹的泰门

陪Mr.Lo聊天应该是一个不错的工作,他是一个那么慷慨的人,既慷慨又和气。

更何况,即使刚刚摔断了腿,他依然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

只是说完这句,Mr.Lo便将头向后仰,闭上了眼,久久没有出声。

李文跟阿花相视无语,这次聊天该从哪里开始?他们一时竟找不到话题。虽然在私下里,他们对这位神秘客人已经谈论了很多次。

最后还是由Mr.Lo开场。

“阿姆斯特丹是个很漂亮的城市,古老又极有味道。”

“沿对角线穿过城市,从一个角落到另一个角落,骑脚踏车最多一个钟头。”

“荷兰语也非常可爱,虽然听起来像是喉咙不舒服。如果你讨厌下雨,那么……你知它是怎么回事。我不喜欢冬天的雨,但这座城市每天都在下雨。曾经有一只被雨淋湿的鸽子飞进我的房间——我就住在水坝广场附近,那里有数不清的鸽子——呆了一天才飞走。”

“最有意思的是那些东倒西歪的老房子。小小的,有蓝色、绿色和红色,可爱得像玩具一般。”他一边说,一边孩子气十足地用手比划。“这些楼房的门是那么的狭小,仅能容得一个人走入,真难想象,高大的荷兰人是怎么进出的。”

说到这里,他看一眼好像听得入神的俩人,忽然失笑,“我知道,这不是你们最感兴趣的话题。”

“你们是不是一直在猜测,我在荷兰都做些什么?”

李文有些尴尬地干咳了两声,他们二人的确暗自猜测过,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

“简单的说吧,我在荷兰所有的生意,都是正行。”他微笑,带着显而易见的嘲讽,“而且我发现,有些正行生意比黑道生意利润还高。”

“我有一家游戏公司,一家化工公司,一家航运公司,一家印刷公司,一家能源公司……我也买其他公司的股票,基金,房产,我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座大厦,我的办公室在顶楼,对住老运河。我每日工作超过12个钟,又试过每天跑十公里,但晚上还是要饮酒才能睡着。”

“工作并未见得使人快乐,至少不能使我快乐。”

 

“我在城外买了座十七世纪的房子,许多的房间,地面有网球场,地下有酒窖。有一年我每个周末都在开party,自助无限量,又有喝不完的酒,一切免费,欢歌宴饮,通宵达旦,很多人慕名而来……有什么问题?反正我请得起,屋子里因此又热闹。”

 “但我根本连话也不想与他们说,我就喜欢自己独坐一角,由得他们在我的屋子里听音乐、下棋、打球、饮酒,高谈阔论,打情骂俏……热闹是他们的。”

“总有人试图来勾引我,女人,男人,女孩,男孩……后来他们在我背后传言,Mr.Lo是个病人,我既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我甚至讨厌与人身体接触。我不剪头发,也不着礼服,只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饮酒。”

“你有看过《雅典的泰门》吗?我同泰门是一样的。”

“我挥挥手,便有高朋满座,我挥挥手,他们又立时离去。每个周末,Mr.Lo从来不缺客人。”

“直到有日我厌了这一切。我翻新了房子,家具全部换过,连地毯也扔了出去。”

“我依旧闷闷不乐。”

“我也做慈善。我并不是个高尚的人,我做慈善只是为了自己快乐。有些东西对我不重要,却可以帮到他人,why not?我去过很多地方,为一口水可以打出人命的地方,土地上不生长任何东西,只有黄沙,儿童上学要走五个钟头。我问自己,你还觉得你的运气不好吗?我什么都有,我的钱足够买任何东西。但是我依然不快乐。”

“我不够高尚,连帮助人也不能让我足够快乐。”

“我迷上收集钟表 。我收了一屋子的钟表。铜鎏金的,银镶金雕花的,珐琅的,珠宝的,大理石的,瓷质的,矜贵木质的。英式钟表典雅,法式钟表浪漫,英国人喜欢雕花,法国人喜欢镀金。而我……我只是喜欢听指针走的声音。时间的声音。”

“好像收集了足够多的时间,我就不会错过什么。”

“我的心理医生说,我不快乐,只因我记性太好,如果我可以忘记过去,我便可得到快乐。”

“终于有一日,我发现我的记性没有那么好了。”

“医生说这个叫柯萨可夫综合症。因我每次同他说的回忆都不一样,他认为我是用虚构的故事来填补自己失去的记忆。那么,到底是我忘记了,还是我弄混了?”

“忘记,是我用了很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很害怕。我不想真的忘记。这么多年我其实是靠记忆在活着,一旦忘记,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找他吗?”

“因为我怕我再也不记得他了。”

(未完待续)

***

科普一下:长期酗酒与药物过量会引起“柯萨可夫综合症”,使患者对过去的记忆和当下新记忆的形成都产生紊乱。“柯萨可夫综合症”的患者往往会用虚构的故事来填补自己失去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虚构的,但他们却相信这就是事实。

***

天若有情-忘记他(九)

第九章   那年那日  

梁安琪离开之后,他呆坐在原地,眼睛一直盯着桌面。下午四点的阳光炙热,他却如在冰窟,全身发冷。他深呼吸了几次,终于摸出手机,抖着手按下号码。

“我想知道哪里能看到1990年4月23日的报纸?”

李文接到这个没头没脑的电话,拿着手机愣了一秒,立刻抄起桌上的车钥匙,回头叫道:“阿花,我们现在去接Mr.Lo。还有,下楼的时候去换几十块零钱,一元和五角的。”

“去哪里?“

“中央图书馆,到了那里你最好不要说话,保持安静。”

中央图书馆的报章及期刊阅览区在五楼,电脑资讯中心与缩微资料阅览区亦在该层。以往中文报纸的旧资料一般都是以微型菲林方法储存,一卷微型菲林便是一年的旧报纸。每次借阅只可借一两年的档案,然后要借阅其他年份又需重新填纸。看到需要的资料可即时影印,每张A4影印收费一元五角,要自备辅币入影印机。

“小姐,我想借阅1990年4月23当日旧报纸的微型菲林。”

负责登记事务的是一个齐刘海的年轻女职员,看起来报纸新闻发生的时候还未出世。

“有《华侨日报》《大公报》《星岛日报》与《东方日报》《香港工商日报》《香港工商晚报》……”

“谢谢,有《星岛日报》或《东方日报》就够了。”

“这卷菲林是《星岛日报》1990年上半年的,你自己找一找4月23日吧。”

女职员登记了他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将菲林安装好,便可以按掣观看。

Mr.Lo看得很慢,他自四月一日开始,逐日逐日地看,倒似不想快点看到4月23日一般。

“飞瓶击中车窗,伤巴士一乘客”,“拒友人借钱,男子被斩伤”,“五贼闯劫表行,掠表总值350万”……

但还是翻到了那一页。

是港闻的头条。

标题很长,二十四个字,“脱逃疑犯法院门前持枪行凶,一名警探当场重伤送院不治。”

新闻中并没有中枪警察的照片,这让他心存了些侥幸,但标题左下,有清清楚楚的“疑犯”照片。

虽然被两名警察一左一右紧紧挟制住,他却毫无屈服之意,犹自扭转身体,狠狠看向镜头。

那是一张他熟悉的脸。金发,瘦削,湛蓝的眼中恨意滔天。

他的手僵在半空,过了半晌,才哑声道:“阿标?” 

4月23日的头条新闻并不长,加上标题不过几百字,Mr.Lo却看了很久,好像把每个字都反复看了数遍,又在齿间细细嚼碎。李文与阿花在旁察言观色,只见他脸色时青时白,额角冷汗涔涔,都觉得气氛不对,两人眼神交换,探讨着该如何开口,谁来开口……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起身,经过二人面前,却视若无物,直直向外走去。

李文连忙站起,又转头向阿花说道:“赶快把这个去影印三份,我跟去看看别出什么事。”

图书馆内冷气开得很足,室内外温差颇大,此时虽已经是黄昏,阳光却还有不小热度,他一路追将出来,已经满头大汗,却见Mr.Lo已经行到门外一个三层阶梯处,然后仿似看不见那阶梯一般,一脚踏出 。

李文连一句“小心”还来不及出口,就见这男人挺拔的身躯在他眼前轰然倒了下去。

他又回到了那艘船上,四周是白茫茫的海水,岸上警察越来越多,港生站在他对面,对他说:“Julian,放下枪,跟我走。”

“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说,Julian,你先跟我离开这里,好吗?”

他看着他小鹿一般温柔的眼。他连说谎的时候眼睛都那么真诚。

胸中似有针扎,他深深吸气,忍着痛,一字字问道:“你,有没有真心待过我?”

港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眼神幽深如古井。

枪声响了,他看见阿标和他手里冒烟的枪口。

港生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胸口出现的一个巨大血洞,又缓缓抬起眼看着他:“你看,这是我的真心。”他便用手自那空洞洞胸腔中,取了心出来捧在手上,直递到他面前,那心脏鲜红而柔软,还在微微跳动。

一切都消失了,只听见心跳的声音,砰~砰~砰~

“你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的第一张脸,是个年轻陌生女人,戴着护士帽。

再转头,李文抱着双臂坐于床侧,一脸的百无聊赖。阿花正在用水果刀小心地对付一个梨,她看起来技艺很不熟练,令人替她手指担忧。

抬眼看向前方,是自己打了石膏的,左腿。

“啊,医生说了,只是胫骨骨裂,”李文摸了摸后脑勺,“如果你能配合一点,大概八周左右就可以拄着拐杖出街。”

他半靠在床上,单手支额,面上露出自嘲笑容。多么似曾相识的场景。

“我不喜欢吃梨。”他慢慢说道,“我记得小时候,我妈每次都要我吃完一个完整的梨,她说如果把梨切开分了,就意味人会分离。”

“可是,这世上哪有永不分离的人?”

李文拿出一个透明文件袋,里面是影印的报纸,“我不知道这个对你还有没有用,我影印了三份。”

他接了过来,凝神看了一眼,便放在床头矮柜上,又好像想起来什么,问,“我的外套呢?”

那是一件米色的亚麻薄中褛,在室内冷气间穿正合适。

他自衣袋内取出支票簿,签下名字,把空白支票画线,“劳烦你,医药费用这个去结。”又签下另一张支票,“这个,是这次寻人的费用,这段时间,两位辛苦了。”

“谢谢,我非常想收下,”李文笑道,“可是,你给得实在太多了,我们费用没有那么高的。”

“更何况,我们并没有找到你要找的人。”

他也笑,却是一个颇为苦涩的笑容,然后幽幽的道:“这就是没有找到的费用。”

三人都没有说话,默了片刻,他忽然道,“或者,你们陪我聊会天吧。我有个律师朋友,他陪人聊天都是按分钟收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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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配这张单纯就是觉得这张很美

天若有情-忘记他(八)

第八章  狭路相逢

 

“今日事项之一:联络梁小姐,约定与Mr.Lo见面时间,商谈购房事宜;事项之二:帮Mr.Lo买一部手提电话……咦?我怎么觉得我好像变成Mr.Lo的秘书了?”阿花嘴里咬着一支笔,回头问道。

正在看电脑的李文白了她一眼,“你想得倒美。”

Mr.Lo坐在Le Caféde Joël Robuchon临窗的位置,窗外是雾气蒙蒙的维多利亚港,他手里把玩着一个薄壳金表,不时打开,又关上,发出清脆的咔嗒声。

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梁小姐还没出现。

如果是从前,他早已起身离去,一分钟都不会多做停留。

以前的Julian从不等人。

但他已不是从前的他,他已经等了那么多年,漫长的岁月教会了他什么是等待。

何况,对于那个人,他一向很有耐心。

一想起“那个人”,他的嘴角就不可抑地扬起来。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几乎是跳跃着走进他的办公室,欢欣的样子像一只小鹿,眼神温柔,笑容天真。

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他的视线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阿贵,阿贵。

他有一双带着潮湿雾气的黑色眼睛,这双眼睛使得他在不笑的时候,整个人就陷入了一种若有若无的忧郁之中。

他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向他走了过去。

他喜欢环绕着他打量他,用目光一寸一寸蚕食他,从头到脚。只看得他浑身不自在,低垂了眼,才自他身边走开。

他喜欢捉弄他刁难他,打电话把他叫来只为了得意洋洋地揭他底,这幼稚的行为实在不像是他这种身份的人应该做的,但是他喜欢。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只要一想到他,他的心情就莫名欢喜起来,像三月的露台,洒满了细碎金色阳光。

但他弄丢了他。

他无数次在梦里梦见自己不停地打开一个又一个房间的门,寻找他,而那些房间就像永无止境的俄罗斯套娃,他一直找到精疲力竭,醒来的时候满头大汗。

这个梦他已经做了二十年。 相比之下,这一点等待的时间又算什么呢。

 

一个黑衣的女人出现在楼梯转角处,她不仅一身黑衣,鞋子/手袋和帽子也是黑色的,黑色圆帽下带着黑色的面网,妆扮得像一个三十年代的寡妇。

她看起来神情有些凄楚,这使他放弃了提醒她迟到这件事,而是温和地叫来了服务生,为她点餐,甚至很贴心向她推荐。

“梁小姐,这家的哈密瓜云泥塔是本港独家,芝麻马卡龙的甜度也是正好,保证不会太腻,你不妨试一试。”

他二十多年没有回来,香港对于他已是完全陌生的城市,这些当然都是阿花告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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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可以抵御Joël Robuchon的芝麻马卡龙,我一个人可以吃半打!”阿花说什么语气都那么夸张,但有种造作的可爱。

他听了便对服务生招手,“谢谢,一打芝麻马卡龙。”

他把包装好的盒子交给阿花,“唐小姐,谢谢你帮我这么多忙。我今日有事,得闲请你饮茶。”

阿花看他走上楼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你说这么帅的男人又这么体贴,没有哪个女人招架得住他吧?

李文悠悠的道:“有,比如你这样不像女人的女人。”

“阿福,我决定吃光这一打,一口都不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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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微微点头表示了谢意,又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橙汁,然后有些急促地说,“不好意思,Mr.Lo,我来是想告诉你,我改主意了,哦不是,是房东改主意了,房子她不卖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卖了。”

这女人纱网后的脸细腻白净,细长的眉眼中有淡淡警惕。

 “那么当初为何要卖?”

“这是很私人的原因,不方便讲,抱歉。”

他决定换个话题,“我听说梁小姐租这间房子租了二十多年,是你自己租吗?”

“那是自然。“

“可是房中没有任何你生活过的痕迹。”

“我花钱租的房子,我是要自住还是空着,都是我自己愿意。”她的语气中已经透露出不快。

“一间房子租了不住,还要保持原样二十年不变,这间房子对你而言,一定有很重要的意义。”他却不打算就此放过。

梁安琪有些焦躁,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情绪。好脾气的梁安琪,永远与人为善的梁安琪。但今天对面这个男人让她莫名地充满敌意,失去了平和的态度, 像一只随时准备攻击的刺猬。

她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放慢语速:“对,这间房子对我很重要。所以,我不打算转手给别人。”

这不是个好对付的女人,她深谙人心,并且对他充满戒备。

他决定换个方式。他将身体向后靠了靠,便于将两条长腿伸得舒服一点,好似不经意地问道:“那到底出多少价,你,哦,房东她,才愿意卖这个房子,五倍?十倍?”

“这不是钱的问题。”她答,她已经压住了焦躁的情绪,说得轻柔但坚决。

“我要买这间房子,因为它对我亦同样重要。”他的声音依然温和悦耳,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她透过面网看着这个男人。他非常英俊,气度不凡,是所有女人都会为之倾倒的那种男人,除了她,梁安琪。不,她不会被他迷惑。

两个人陷入了僵持。

他低头笑了笑,缓缓转动着手里的杯子,漫声道:“我不喜欢和人兜圈子,直接说吧,我在找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我相信是他租下来的这间房,我现在想知道,他去了哪里。”

梁安琪答道:“如果我说,我不认识你什么朋友,我租下这个房子,只是因为它有我很重要的回忆,这个答案你满意吗?”

“不满意,因为你没对我说实话。”他抬眼看向她,“我不相信这间房子会和你的回忆有关系,在我印象中你从来没有在这间房子里住过。”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这间房子以前的主人。”

梁安琪终于明白了她之前所有的戒备与抗拒缘何而来。是他,港生曾经的噩梦。他毁掉了他原本平静的生活,带给他难以弥合的伤口,让他自我封闭自我折磨。她以为这个人已经永远消失在港生的世界里,但现在,他又一次出现了。

 

她同样查阅过他的资料,这个人聪明绝顶,心狠手辣,弱冠之年就建立起庞大的跨国犯罪网络,又在短短半年之内将香港的工商界搅得暗流汹涌,如果不是警方及时采取了行动,真不知道他还要闹出多大的动静。

“Mr.Lo,我愿意理解你,但很遗憾,它现在已经不是你的所有物了,它和他,都不是。”

他并没有被激怒,只是语气愈发低沉:“告诉我,华港生的下落。”

她放下了手里的杯子,挺直背,一字一顿地说:“他死了。”

他有一瞬间的意识空白,像是突然被 重锤击中了后脑,钝痛之下眼前一阵发黑,竟连坐也坐不稳了。他不得不闭上眼定了定神,才又睁眼道:“你撒谎。”

“我有没有撒谎,你可以去看一下报纸,1990年4月23日的报纸,不必全部看,《星岛日报》和《东方日报》就可以。有你需要的消息。”

说完这句话,她慢慢站起身,“不好意思,Mr.Lo,浪费您太多时间了,谢谢你的下午茶。告辞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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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忘记他(七)

第七章  睡美人

 

“你好,港生。“梁安琪站在门口,以手指轻轻敲门。

华港生回头见到他,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

“你好,安琪。“

他笑起来左边唇角有个小小的梨涡,真是可爱。

 

时间已经到了10月,港生的状态比预期中要好,他虽仍然寡言少语,但已经愿意对她的话作出相应的回应。

他愿意给出更多表情,眨眼,皱眉,点头,摇头,简单的回答。不似早前对她漠然无视。

今天,他甚至可以对她微笑着打招呼。

 

早期的疗程每周五次,她每日与他谈话一个钟,但都是她在说,而他就如她第一天见到那样,双眼低垂,静默如谜。

她有时候说着会突然停下来,定睛看他的脸。这么标致的一个男子,如同大理石雕像一般精美的轮廓。

而他的静默也如同雕像。

熟悉之后,她促狭地叫他睡美人。“港生,港生,你可是需要一个王子来吻醒你?”

他抬起眼帘,睫毛下黑色的眼珠转了一轮,便怔怔地看向前去,看向她不知道的远方。

更多时候,他听若不闻,仿佛不是活在这个世界上。

 

8月中的一天,梁安琪在傍晚时分走进病房。

 “港生,你好吗?”他如平时一般沉默。

她又道,“今天是我生日。我22岁的生日。”
 “今天我父母正式离婚。”

她捧出一个小小纸盒,“我自己买了蛋糕,港生,你愿意陪我一起过生日吗?”

屋内光线渐暗,黑暗中,她听得见他均匀的呼吸声,舒缓而平静,犹如夏日的晚风。她点燃蜡烛,昏黄的光线映照着他脸庞,他石像一般的脸上有了些许暖意。

“我的父母,都是极好的演员,金像奖欠他们影帝影后各一个。他们从我少时便互相折磨,互相伤害,但不管背地里如何剑拔弩张,到了公众场合,都是琴瑟和谐模样,在镜头前相敬如宾,在我面前父慈母爱,只当我毫不知情。”

“十二岁那年,他们便送我去英国念书,想是已经厌了天天在我面前上演恩爱夫妻戏码。人前做戏已经不易,回到家中对住我还要继续,我都替他们辛苦。”

“其实我要庆幸,他们终于放对方一条生路。”

 “你看,我已经和你讲了5个月的话,从我小一第一次被男生捉弄说到大学时骑机车追我的苏格兰人,可是你都什么也没跟我讲过。”

 “是什么样的打击让你选择消除记忆,摈弃知觉,做一个与世隔绝的人呢?”

“可是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你,这样无知无觉,真是最佳的逃避方法,我都想同你一样呢。”梁安琪将双手覆在面上,眼泪不觉流了下来。

有一只手伸到她面前,递出一方棉麻手帕。她说了声“谢谢”,接过手帕拭泪,然后突然像感觉到了什么。

“港生?”

又是一个新年夜。闹市之中,灯影憧憧。

华港生坐在露台上,安静地望向街面。这城市并不会因为谁的离开有什么不同,马照跑,舞照跳,维多利亚港的夜色永远这般美丽。

时间居然那么快,一年已经过去了。

 

有人在身后轻轻敲门,他不必回头也知道是谁。

安琪敲门的声音节奏都与别人不同,她喜欢将五指聚拢,以指尖轻叩。三下,再三下。

“你好,港生。我想邀请你一同跨年。”

他笑道,“那么我非常荣幸。”

他仍然处在放大假阶段,保证每周要有两次治疗,但自由行动已经无碍。

 

街上人潮汹涌,霓虹竞艳,两人随着人流慢慢往前,走走停停,一个卖玫瑰的小女孩一路跟住他们纠缠,“先生,买一支花吧。”梁安琪正要拒绝,华港生回头看了看那女孩,她只穿了一件单薄外套,鼻尖被风吹得通红,手中玫瑰已经有一些凋敝的气色,实在不是太好的卖相。

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还有多少花?”

 

梁安琪抱住一大束半蔫的玫瑰,笑道,“港生,你真是个大善人。”

“但这是我收到最好的新年礼物。谢谢你。”

 

临近午夜,四周人似乎越来越多,人群中传来读秒的声音,那声音如潮水般一层一层逐渐扩大,汇聚,终于在最高点爆发出惊人的声浪。

 

    “……六,五,四,三,二,……”

在零点钟声响起的那一瞬,他抬头望向夜空,璀璨的烟花朵朵绽开,灿若星辰,漫天撒落。

Julian ,新年快乐。

(未完待续)

***那时候港生应该是这样的

天若有情-忘记他(六)

第六章  旧居

 

走进房间的一刹那,他的身体有片刻的僵滞。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墙上的挂画,壁纸的颜色,家具摆放的位置,沙发上的靠垫,橱柜中的花瓶,甚至连桌几上放置的烟缸都一般无二,仿佛廿八年时日从未经过,一切又回到那个新年的早上,自己就站在那里,洞若观火地看着那个人对他强作镇定地笑,“这么早啊,老板。”

看着他掩饰不住的慌乱,他眼中便带上了笑意,仿佛猫鼠游戏中的那只猫,好整以暇地眯着眼,看自己掌下的猎物如何表演。

最后谁是谁的猎物?

阿贵,阿贵。

他的笑,他的泪,他的愤怒,他的惊惶,他的机敏,他的笨拙。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天真,他对他表示出的关心。

他做的每一件事,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句说话。

那些蹩脚的谎话。

阿贵,阿贵。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高明的撒谎者,但眼中却总有孩童一般的懵懂。

他是卧底,是那个来要他命的人。他将摧毁他建立的王国,剥夺他多年的心血,送他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他心里明明知道得这样清楚,可悲的是,他竟然对他无计可施。

看着他走远的背影,他第一次手抖得连枪都拿不住。

他叫他站住,声嘶力竭。

他终于转身,神情漠然。

 “开枪。”他的眼睛是那样深不见底,“开枪啊。”

他在挑衅他吗?

这不是他的阿贵,阿贵不会不理他,阿贵不会丢下他,阿贵是那个为他挡刀的人,阿贵是那个在他胃疼的时候帮他拿一杯牛奶的人。

可是阿贵,他的脸上为什么还会有泪?

他甚至能感觉到那泪的温度,他的眼泪滴在他心上,温热却又锐利,一直穿透到他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他自以为冷酷狠厉,杀伐果断,在他面前却全然失却了气力,他花光心机,百般纠缠,最后还是落得一败涂地。

而他终究还是舍不下他。

他曾是他生命中唯一明亮的那道光,是他在异国他乡一个人活下去的依据。

 

“Mr.Lo?”身后有人在叫他。

他定了定神,好像突然自梦中惊醒过来,有些抱歉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天气太热。”

房产经纪连忙打开屋内冷气,开始向大家介绍这间屋子,无非是黄金地段,南北通透,户型正气,风水绝佳,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买到即是赚到……

他却似乎对此充耳不闻,只慢慢走向前去,一直走到酒柜前,拿出了一瓶酒,细细地端详。

正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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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Lo不喜吃熟蛋,一定要小火水煮,不可超过六分钟;Mr.Lo牛排只吃五分熟,咖啡要少奶走糖;Mr.Lo爱吃烤土豆,烤的时候要涂黄油,加迷迭香与黑胡椒碎;Mr.Lo不吃有刺的鱼,记得要选鱼腩;Mr.Lo钟意饮纯麦威士忌同白兰地(牌子他有写在卡片上给我),但伤好之前一滴也不能让他喝;Mr.Lo讨厌甜菜,爱喝牛尾汤,但胡椒不可放得太多;Mr.Lo胃不好,切忌冷硬,须监督他定时进餐,每日一个苹果,早晚一杯热奶……”

 

听得小七一口气背完,他摸了摸下巴,笑道:“估不到你记性还不错。”

小七苦着脸道,“贵哥临走教了我足足五十多遍,再笨也记住了。”

“贵哥说,老板从小叫人伺候惯了,自己不会照顾自己,要我好好照看,尤其小心你的胃。”

阿贵,阿贵。

 “不要再来找我,我不会见你的。”

既说得出那样绝情的话,又要这般碎碎念叮嘱他人,生恐照顾不好他。

他还记得那天在船上,他一步步走到自己面前,柔声说道:“Julian,放下枪,跟我走。”

他看着他,湿润的眼睛里全是央求,“有什么事,我们慢慢说,你先跟我离开这里,好吗?”

那天他若是跟他走了呢?

 那房产经纪犹在喋喋不休,眼见Mr.Lo神情似乎完全没在听, 李文便找了个机会截住经纪的话头,直接向他问询业主及租户态度。经纪拿出一份协议,说是业主所签,全权委托租户与经纪替自己代办。听到这里,大家都有些讶然,竟有业主全权委托租户卖房,这租户是何许人也?

“这间屋子当日出租之时便有条件:屋内任何物品东西不许变动,自1991年起,便一直只有一个租户,已经租了廿余年。”

听到此处,李文忽见Mr.Lo目光闪动,两眼放出灼人光亮,问道:“租房的可是一位姓华的先生?”

他声音急切,透出热望与希冀。

那房产经纪被他眼神吓了一跳,神色有些古怪地道:“不,是一位姓梁的小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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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掩饰不住的慌乱,他眼中便带上了笑意